一、為協助國內香蕉、芒果、柚子等果品產業發展,並在後疫情時期積極開拓海外市場需求,爰辦理旨揭計畫,以提升業者外銷意願及穩定國內產銷。
二、本計畫獎補助原則說明如次:
(一)獎勵對象:
1、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。
2、計畫實施期間,單一品項出口累計須達6公噸。
3、以香蕉申請者限供貨來源為外銷供果園,芒果、柚子不受此限,但屬外銷供果園者加碼獎勵。
(二)獎勵出口期間與出口量目標:
1、香蕉:111年3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,目標3,000公噸。
2、芒果:111年5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,目標4,500公噸。
3、柚子:111年8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,目標6,100公噸。
(三)受理單位: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
1、聯繫專線:(02)2698-2380、電子郵件信箱:cpcagriexport@gmail.com。
2、收件地址:2210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,信封正面請註明「111年度臺灣香蕉、芒果、柚子海外拓銷獎勵計畫」及「寄件單位」。
3、線上申請:臺灣水果海外拓銷獎勵平臺,網址:twfruit.tw;首次申請者,請電
洽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申請帳號密碼。
(四)出口獎勵品項及出口稅則號列:
1、國產香蕉鮮果實(稅則號列:08039010008)。
2、國產芒果鮮果實(稅則號列:08045021002)。
3、國產柚子鮮果實(稅則號列:08054020005)。
4、請確實申報貨品出口稅則號列,申報其他號列不予獎勵。
(五)海外拓銷獎勵金獎勵基準:
1、香蕉:
(1)中東地區:每公斤8元。
(2)中國大陸:每公斤4元。
(3)其他地區:每公斤6元。
(4)果品來源僅限外銷供果園,非來自供果園者不予獎勵。
2、芒果:
(1)外銷供果園:
甲、歐美、紐澳地區:空運每公斤70元、海運每公斤13元。
乙、中東地區:空運每公斤45元、海運每公斤8元。
丙、其他地區:空運每公斤30元、海運每公斤6元。
(2)非外銷供果園:
甲、歐美、紐澳地區:空運每公斤68元、海運每公斤11元。
乙、中東地區:空運每公斤43元、海運每公斤6元。
丙、其他地區:空運每公斤28元、海運每公斤4元。
3、柚子:
(1)外銷供果園:
甲、日本:每公斤15元。
乙、加拿大:每公斤13元。
丙、中國大陸:每公斤5元。
丁、其他地區:每公斤7元。
(2)非外銷供果園:
甲、日本:每公斤13元。
乙、加拿大:每公斤11元。
丙、中國大陸:每公斤3元。
丁、其他地區:每公斤5元。
(六)出口登記方式(預登記制度):
1、登記期限:
(1)111年4月15日正式實施日起,外銷業者最遲應於報關日後2個工作天內,向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辦理出口登記;報關日以出口報單所載「報關日期」為
準。例如:報關日期為111年4月15日(星期五),外銷業者最遲應於4月19日(星期二)之前登記,逾期者以退件處理。
(2)申請香蕉出口者,111年3月1日至4月14日為寬限期間,該期間出口貨品仍應檢附相關規定文件辦理出口登記,惟得不受報關日後2個工作天限制,並於111年4月22日前完成補登記。111年4月15日預登記制度正式實施日後出口貨品,逾期登記案件不予受理獎勵申請。
2、登記時應上傳文件:
(1)外銷果品農民交貨明細表。
(2)出口報單掃描檔(加註與正本相符)。
3、申請表單自動戳記帶入登記時間戳記,未辦理登記、登記逾期、登記資料錯誤、缺漏等案件,將不具申請獎勵金請領資格,如外銷業者仍提出申請者,由貴中心逕行退件不另通知;如登記申請資料誤繕未依限修正者,亦退件不予受理。
4、出口登記以一出口報單號碼為單位,逐筆填寫預報表單。
(七)獎勵申請方式:
1、業者應於出口後並完成進口清關程序,並檢附下列文件向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申請:
(1)海關開立之出口報單第五聯正本(出口證明聯)。
(2)運輸業者開立之裝運提單影本(加註與正本相符)。
2、如出口品項為香蕉,或芒果、柚子果品來源屬外銷供果園,擬依加碼獎勵基準計算者,除前述申請表、出口報單第五聯及裝運提單影本外,尚須額外檢附:
(1)雙方合作意願書。
(2)供貨證明(提貨單)。輸日香蕉倘無法提供供貨證明,可以「香蕉鮮果出口日本同意文件」及「海外拓銷獎勵請領切結書」代替。
3、出口數量如與出口登記時有落差,請按實際出口數量修正;如出口登記數量與出口報單、裝運提單所列數量出現差異,以三者中數量最少者計算。
(八)抽查機制:
1、外銷業者辦理出口登記時,即表示同意本會提供公司名稱、統一編號及出口品項等資訊予財政部關務署,以利辦理復運進口開櫃查驗作業。
2、出口貨物倘未符檢疫標準或果品品質明顯差異、農藥殘留檢驗不符目標國標準規定,致遭輸入國退運或銷毀而未實際出口拓展市場,該批貨品除不予獎勵外,將提高該業者爾後出口抽查比例,並將相關供貨農民團體、集貨場或個別農民名單轉致本會農糧署加強輔導。
(九)餘計畫實施細節,請參考所附「111年度臺灣香蕉、芒果、柚子海外拓銷獎勵計畫作業規範」(如附件)。
三、為維護我國生鮮果品出口品質及國際形象,請轉知外銷業者務必考量相關果品運輸方式、距離及抵達目標市場之貯架壽命,並注意維持運銷過程果實冷藏保鮮等環節。同時應向國外通路及消費者宣導臺灣果品特性,包括推薦食用方法、合適貯藏溫度、最適食用天數等資訊,以強化目標市場消費者認同與需求。